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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《征收土地预公告(张拟征告[2026]94号)》,明确将启动后塍街道部分区域土地征收工作。具体内容如下:
文件内容解读:
一、征收目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,属于公共利益范畴。
二、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后塍街道学田村范围内,具体位置详见附图。最终征收土地范围,以官方后续批准文件为准。
三、公告期限
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公示期为: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9月1日。
四、后续工作安排
公告发布后,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有序开展两项核心工作:
1、土地现状调查:核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、权属、种类和数量等信息。请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积极配合,对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》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。
2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:广泛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、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意见,稳妥推进征地工作。
五、重要提醒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、抢建。对于违规抢栽抢建的部分,一律不予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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